網絡虛擬財產是網絡玩家在網絡活動中獲得的各種帳號和角色等級,以及各種裝備、游戲貨幣等物品。在網絡環境中則體現為具有某些游戲娛樂功能的物品,由于游戲裝備是通過網絡玩家付出時間、精力和金錢而獲得的,在實踐中又形成了大量的網上及現實交易,且有些稀缺的虛擬物品價格不菲,由于其在物理形態上以電子數據的形式存在,所以稱其為虛擬財產,以區別于現實生活中的實際財產。
一、騙取、盜取網絡虛擬財產的罪名適用
通過各種手段盜取或騙取他人的網絡虛擬財產數額較大或巨大的,能否構成犯罪呢?虛擬財產存在于電腦網絡,占有一定的空間,是客觀存在的物體。從物理屬性來看,虛擬財產能為人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具有稀缺性),并能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從經濟屬性來看,虛擬財產的產生是科技公司投入軟硬件構筑網絡服務平臺,花費大量時間、人力、財力,通過編程方式而來;網絡虛擬財產的獲得往往經過持有者的個人勞動(練級)、真實財物付出(購買游戲卡)、市場交易(買賣裝備),故虛擬財產雖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公私財產,但是其內在本質屬性,符合我國刑法所保護的“公私財物”,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應屬于無形資產的一種,能成為法律保護的客體。對一般的侵犯網絡虛擬財產的行為,可以根據相關的行政、民事法規,進行行政處罰或民事處罰。刑法是保障法,社會危害程度是衡量刑法是否介入的重要標準。網絡虛擬財產被盜、被騙達到一定價值時應受刑法救濟,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的規定利用計算機詐騙、盜竊公私財物,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即按實施犯罪客觀方面的不同分別定盜竊罪或詐騙罪。
二、騙取、盜取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認定
騙取、盜取網絡虛擬財產等侵犯虛擬財產的行為若欲以刑法來救濟,面臨的一個最大問題就是虛擬財產的“價值”如何認定。目前網絡游戲中虛擬財產的價值主要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確定:一是游戲開發商在出售虛擬財產時自定價格;二是玩家之間私下的交易價格。但是,將這兩種價格作為虛擬財產價值的標準都存在一定問題。首先,運營商制定“虛擬財產”的價格是完全從自身的利益出發的,其高低完全取決于特定游戲的運營和利潤狀況,以及運營商的營銷發展策略等因素,因此作為處于壟斷地位的運營商主觀確定的價格具有易變性,不具備客觀性,不宜作為“虛擬財產”價值確定的標準;其次,玩家就虛擬財產進行的私下交易易受多種因素的影響。玩家之間所進行的這種私下交易是自發產生的,具有無序性和不穩定性的特點,因個人的喜好程度不同,帶有很強的感情色彩,而產生的交易價格具有很大的隨意性,交易價格也不能十分準確地反應“虛擬財產”的實際價值。
1997年11月4日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被盜物品的數額認定也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解釋中第五條被盜物品的價格,應當以被盜物品價格的有效證明確定。對于不能確定的,應當區別情況,根據作案當時、當地的同類物品的價格計算。第一項中的流通領域的商品,按市場零售價的中等價格計算;第三項中單位和公民的生活資料的物品,原則上按購進價計算,但作案當時市場價高于原購進價的,按當時市場價的中等價格計算。根據該司法解釋物品價值認定的精神,結合網絡虛擬財產區域交易邊緣化的自身特點,筆者認為對于網絡虛擬財產也應該堅持公正、確定、統一的角度認定財產數額:
(一)對于有確定的交易價格的虛擬財產,按交易價格認定;對于交易價格明顯高于或低于市場價的,應按當時市場價的中等價格認定。有確定交易價格的虛擬財產,玩家是一一對應付出金錢的,數額認定較為客觀。
(二)對于沒有確定的交易價格的虛擬財產,按實際牟利認定。這類虛擬財產大多數都是玩家通過游戲完成一定任務練出來的,本身價格難以認定,因此可以從被告人實際牟取的利益認定。
(三)對于已經實施詐騙、盜竊虛擬財產的行為,尚未事實牟利的,建議由專門物價鑒定機構對虛擬財產損失進行鑒定。鑒定機構對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鑒定可借鑒韓國的虛擬環境管理者強制協助現實秩序管理制度。首先要求游戲網絡的管理者即游戲服務器管理營運商和游戲程序設計方,必須在物價評估部門配合下,共同從游戲者中選取足夠多個中等水平的游戲者,讓他們各自游戲并計算出取得游戲裝備所消耗的時間數據,計算出平均時間值,在該游戲網站專門公布并報物價部門備案。然后以司法解釋的形式確認該時間為取得該游戲裝備的必要勞動時間,再根據該時間用最低上網費和游戲費的單價計算出必須支付的費用,將該費用認定為該游戲裝備的價值。
當前隨著電子網絡在我國的廣泛普及,游戲產業不僅自身發展迅猛,而且還給電力、電腦制造業,軟件設計等相關行業的發展提供了機遇,這一繁榮發展的背后,伴隨產生的侵犯網絡虛擬財產的案件也頻頻發生,制定、完善網絡虛擬財產的相關立法迫在眉睫。建議我國網絡信息行業主管部門即信息產業部牽頭,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游戲開發商、游戲玩家代表等共同參與,盡快制定一套虛擬財產的認定和評估機制方案,提交立法部門審議通過,從而在制度和規則上對網絡虛擬財產進行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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