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巡視央企的同時,也希望針對地方國企的巡視同步進行,讓地方國企與央企同時去除腐敗,同步改革體制機制
在上一輪“巡視清單”剛剛全部曬出之后,中央已圈定26家央企,于春節后立即展開新年首輪專項巡視。這是十八大后,中央巡視首次全部針對央企。2月11日的巡視動員部署會指出,中央決定今年完成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干企業和金融企業巡視全覆蓋(2月12日中國新聞網)。
黨的十八大之后的前五輪巡視,到目前已有14家央企被巡視。從巡視反饋情況看,每家央企的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種問題,顯然,巡視的目的就是發現問題線索,既是幫助央企去疴治病,更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因而值得期待。期待多發現問題,也期待依法嚴懲責任人,更期待通過巡視推進國企改革。
由于春節后首輪中央專項巡視全部針對央企,再加上今年要完成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干企業和金融企業巡視全覆蓋,因而,今年可以稱為“國企反腐年”——從前幾輪的巡視情況看,巡視確實發現了不少腐敗線索,從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決心來看,凡是涉腐問題必然會受到嚴懲。
筆者以為,國企反腐年其實也是國企改革年。因為巡視所發現的國企種種問題,究其根源,坦率地說,主要還是體制機制存在問題,比如前幾輪巡視央企發現的通病如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就說明行政化管理機制或者官本位體制滋生了腐敗,而監督機制不健全則給了腐敗人員可乘之機。
雖然針對國企腐敗已經出臺了相關制度,國企自身也在不斷改革,但從巡視結果看,國企現狀還有待進一步改善。因而,必須抓住國企反腐年的機遇深化國企改革,讓國企遠離腐敗,進一步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進行管理。
首先,應該深化國企反腐制度改革。雖然目前有《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預防國企腐敗的制度,國企反腐體制也進行了變革,即央企紀委書記開始專職反腐。但從“去年超70名國企高管落馬”來看,國企腐敗形勢仍很嚴峻,反腐體制還要不斷完善和改革,而巡視為這種改革提供了難得的機遇。
其二,應借機完善國企治理體系。目前,在國資委監管的112家中央企業中,董事會試點企業戶數為74家,還有部分央企沒有完成董事會試點改革,即使已經完成改革的央企,其董事會、監事會、工會是否對國企高管形成有效監督,還需要進一步考察。可以說,只有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國企,才有望減少腐敗。
其三,促進國企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有利于去除“國企病”。前幾輪巡視國企發現的違規經商、利益輸送、權色交易等問題,也與國企壟斷、市場化環境缺失有關,如果國企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應該會倒逼國企去掉很多毛病。
總之,應借助巡視央企的契機,盡可能發現央企身上所有的頑疾、沉疴,為全面深化國企改革提供決策依據,為每一家央企自身改革提供指南針。在全面巡視央企的同時,也希望針對地方國企的巡視同步進行,讓地方國企與央企同時去除腐敗,同步改革體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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