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處理好維穩和維權的關系”、“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要堅決清除政法隊伍害群之馬”……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分別作出上述闡述,并強調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核心價值,嚴格司法公正執法,積極深化改革,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在十八大以來的諸多重要場合,公平正義被屢次提及,特別是在這次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公平正義再次被重申為社會的核心價值,這樣的表述雖一再重復,但卻無繁冗之意,正是在這樣的重復強調中,我們看到了建設法治中國的共識——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
公平正義,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堅定基石。
一段時間以來,司法體制與社會發展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隨著民主法治社會進程的推進,人們對司法提出了更高的期望以及更多的需求。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強和改進政法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便成了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司法公正需求的必然途徑。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廢除勞教、探索司法審判公開、加強檢務公開、一系列的改革舉措與探索都在見證著司法體制改革的步伐。
然而,司法改革的舉措絕不是一拍腦袋就形成,哪怕是任何細微的舉措都是要建立在充分的論證基礎之上,緊緊圍繞著促進公平正義這個最根本的價值。人們常說,變易生亂,然而,司法改革雖然大步推進,但社會司法實踐中,卻是一番有條不紊的景象,推其根本,就是堅持了公平正義這個基石,一切改革,不論披著何種外衣,倘若失去公平正義的內在價值,必然會導致無序社會的出現。
公平正義,是維系百姓福祉的根本保障。
社會生活,紛繁多樣,每個人在社會生活中,都在為自己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多姿多彩所奔走,多樣化、個性化構成了社會生活的一個精彩片段。不少人看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似乎是一個永恒的價值,然而在樸素的價值觀念里,其實并不如此。
中華民族向來是一個勤勞誠懇的民族,對于社會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有著傳統的深刻的概念,“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唇亡齒寒”。在百姓看來,最大的福祉并不是個人生活的如何之富足,而是一個穩定、健康的社會環境,一個能讓勤懇的付出能夠有充足回報的社會環境,一個弄夠讓勞者得、貪者罰、勤者敬、廉者愛的社會氛圍。
而這一切的形成,自然少不了社會的公平正義。社會的公正正義,如何實現?當然要靠法治,因為法治的內涵便是公平正義,外在則是制度法則。
法治不僅規范了“小我”的行為規范,更在“小我”之外,塑造了社會的品格。在這種品格之下,百姓才能談及福祉,在這種品格的影響下,百姓才能追求福祉。
公平正義,是社會長治久安的不懈動力。
還記得前段時間的衡水市武邑縣小伙往返五次辦護照未果,驚嘆公安干警“用權力玩弄百姓”的事件么?為什么百姓會對權力發出這樣的質疑?為什么會對執法者給以此般否定的評價?
究其根本,就是在執法活動中,不公平不正義。“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死亡”,這樣的口頭暴力宣泄下,如何能讓這個社會長治久安?
執法不僅要公正,而且還要公平。一而再、再而三的折騰,不僅讓執法失去為民的光輝,而且更是讓社會背上腐朽的罪名。當人們通過細微的個案最終形成普遍的社會認識的時候,再去深刻緬懷我們失去的社會公平正義,這是很讓人傷悲的一件事。
“政法隊伍主流是好的,但要堅決清除害群之馬”,表面上看是在清理政法隊伍,實則是打造一支社會長治久安的輔助力量,圍繞在公平正義觀念之中,為社會和諧提供保障。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路說不上路漫漫其修遠,但絕非一蹴而就,在這個民族復興的征途上,如何前進,怎么行進,是一個偉大的命題,而今日的政法工作部署確為開好了局,“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讓我們共同關注,見證政法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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