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一期《瞭望》新聞周刊報道,在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辦、最高人民法院接待辦等北京多個上訪接待點,長期聚集著眾多上訪群眾,同時也聚集著各地來京的接訪人員。在“零上訪”、“一票否決”等考核壓力下,這些接訪人員千方百計控制進京上訪群眾,甚至“花錢買穩定”,形成了一條從吃住行、抓人到看守、遣送等的 “灰色產業鏈”。
一些地方政府和信訪部門為嚴格控制群眾的信訪行為,嚴防群眾信訪數量超標,不惜安排、搜羅專門人員組建“接訪大軍”,其數量和規模有時較上訪人員猶有過之,而且耗費大量財政資金,用來支付抓人、看守、遣送等各個環節的高昂成本。這些做法不但限制乃至剝奪了群眾的信訪權利,容易在群眾中引起反彈、激化矛盾,而且在體制內部編織了一個新的腐敗鏈條,培養了一個寄生于“接訪灰色產業鏈”的食利群體,其危害十分嚴重,對此應當予以高度警惕。
必須指出,群眾信訪、上訪并不是壞事,也與社會穩定與否沒有直接聯系。對群眾信訪、上訪一味防控、打壓非但于事無補,反而只會掩蓋問題、積累矛盾、擴大事端,最終可能產生更大的危險。為保障群眾的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發揮信訪工作對于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積極作用,首先必須依法追究侵犯群眾信訪權利行為人的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維護《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尊嚴。
其次,地方政府和信訪部門亟待改變對群眾信訪的偏見,改革信訪工作的評價標準和激勵機制,廢止“信訪一票否決”之類于理不通、于法無據的政策舉措,建立起以信訪問題解決程度而不是以信訪數量為主要指標的綜合考核體系。一些地方如果通過適當的方式,將用于“接防灰色產業鏈”的人力、物力、財力“轉移支付”于為群眾解決困難和問題,群眾早就自愿停訪息訴了,哪里還會有那么多人堅持上訪呢?
要斬斷“接訪灰色產業鏈”及其依附的惡性循環,最終還得靠法制的完善和國家法治水平的提高。如果司法機關擁有足夠的權威性和公信力,那么群眾信訪、上訪反映的問題,大多是能夠經由司法監督、司法調解或司法判決得到妥善解決的。下一步信訪制度改革的方向,應當是將分散的、零亂的信訪渠道相對集中到司法機關,為解決群眾的困難和問題搭建司法的平臺。從根本上講,這有賴于加快包括司法體制改革在內的各項政治體制改革,以政改推動法治建設,用成熟的法治重塑公眾對司法的信任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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