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長生是這樣坦言的:“我走上犯罪道路,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受多方面的影響,我變得更加現實了。這幾年我的思想發生了一個很大的變化,就是我開始認為當干部只能風光一時,有錢才能風光一世。在這種錯誤思想的指導下,我放松了學習,特別是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少之又少。
法庭上你怎么不承認是“公務員”了?
通常大凡沾了國家機關光的人,都喜歡吹噓自己是公務員,行政級別是多少級,但劉永久卻躲之不及。原因很簡單,如果他的身份被認定是國家工作人員,那么他就將以受賄罪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他被認定不是國家工作人員,那么就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有多少人退贓升官?
如果媒體的報道與事實出入不大,那么,人們不禁會問:退贓升官是誰定的規矩?“數十萬元”,可不是一筆小數目,這足以說明杜崇煙是個涉嫌觸犯刑律的貪官!當時,為什么相關部門非但沒有順藤摸瓜,一查到底,反而讓這個“財色兼貪”的家伙,一“退”了之,當上了一州之長?
取消百強縣評比不如為其“換臉”
全國百強縣評比被有關部門取消了,這個消息來得突然,來得意外,讓人手足無措,讓人無所適從,因為 對全國各地的縣域來說,不管是榜上有名還是無名,百強榜已經內化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盡管沒有看到權威人士出面解釋取消具體原因,但我們依然強烈感受到有關部門的良苦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