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大法律監督力度 為山西實現"弊革風清、富民強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楊司
2015年,山西省檢察機關將以加快推進法治山西建設為引領,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目標,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力度,穩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努力建設過硬檢察隊伍,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為全省實現“弊革風清、富民強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力度,促進形成反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決貫徹落實省委關于反腐敗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大辦案力度,堅持有貪必肅、有案必辦,“老虎”、“蒼蠅”一起打,重點查辦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的職務犯罪,堅決查辦煤焦、國土資源、城中村改造等領域的職務犯罪。大力查處瀆職犯罪,重點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亂作為、不作為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瀆職犯罪案件。認真落實省院出臺的“兩個實施意見”,加強內外部協調配合。嚴格落實《山西省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深入推進預防“十百千”活動。
二、立足司法辦案職能,積極服務山西改革發展大局。依法查處利用行政審批權、監管權等謀取私利的職務犯罪,堅決打擊侵犯非公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認真開展破壞生態環境和危害食品藥品案件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主動服務“六大發展”。認真履行批捕、起訴職能,積極參與“打黑除惡專項斗爭推進年”活動,主動參與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專項整治,努力化解社會不穩定因素。認真落實最高檢《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意見》及其3 個配套辦法,扎實推進信訪積案化解,嚴格落實信訪終結機制。
三、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試點推進駐公安派出所檢察官聯絡辦公室建設,逐步實現對偵查活動的同步監督。將提前介入、引導取證工作重點由命案向其他重大刑事案件擴展,從源頭上防止發生冤錯案件。完善分級負責的糾防超期羈押和久押不決工作機制,持續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部署開展派駐檢察專項督察活動,著力解決檢察人員為官不為、派駐干警不正常上班、檢察室形同虛設等問題。繼續深化督促起訴、支持起訴兩個專項活動,加大對民事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深入學習、準確把握修改后行政訴訟法,加強對行政審判和執行活動的監督,探索開展對行政機關違法行為的檢察監督工作。
四、深入貫徹野六權治本冶要求,嚴格規范自身司法行為。扎實開展最高檢部署的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和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學習討論落實”專項整治活動,集中整治6個方面存在的30 個問題。強化案件管理部門對司法辦案活動的內部監督,健全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全面深化陽光檢察工程,加快網上辦案、司法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辦案信息查詢、多媒體服務、監督管理等6 個信息公開平臺的建設。建立常態化的辦案質量和效果評估檢查機制,促進案件適用法律條文精準化和流程管理精細化。
五、扎實推進檢察改革創新,充分激發檢察工作發展活力。作為第二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1 個市6 個縣區的試點單位要統籌規劃,研究制定切合自身實際的改革路線圖,努力創造可復制、可借鑒的改革經驗。對于最高檢部署的三項重點改革,省院要牽頭組織調研,盡快拿出試點方案。要積極推進全省的檢察改革,完善保障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制度,建立依律師申請收集、調取證據機制,努力解決檢察環節律師“會見難”、“調查取證難”的問題;完善派駐檢察室和巡回檢察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基層站所和農村“兩委”的法律監督;深化信訪機制改革,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創新信訪工作模式,上門聽取群眾訴求。
六、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努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質和公正司法能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把守紀律、講規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來抓。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嚴肅查處檢察人員腐敗案件,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收錢撈人等問題,堅決一查到底。建立巡視工作制度,落實常態化檢務督查機制,加大對縣級院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的檢查力度,嚴肅追究那些為官不為、違反黨紀檢紀的檢察干部。把耐心傾聽作為新時期檢察職業素質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檢察人員耐心傾聽的素養和能力。強力推進信息化與檢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讓信息化加快促進檢察工作的理念創新、機制創新和方法創新。
(本文刊發于《人民檢察》雜志2015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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