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神池縣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
八路軍一二〇師指揮部舊址
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檢察建議 抗戰紅色資源 產權變更 協同保護
【要 旨】
針對私有產權抗戰文物因所有人不當修繕破壞歷史風貌、管理不善致使文物嚴重損毀等問題,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在有效解決文物權屬的基礎上,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全面履職,及時有效保護抗戰文物,發揮其傳承革命精神的重要價值。
【基本案情】
1937年9月,八路軍一二〇師師長賀龍率主力數千人由陜西東渡黃河進入山西抗日前線,在神池縣設立指揮部。駐地期間,一二〇師組織武裝群眾開展游擊戰爭,有力配合了忻口和太原方向的戰斗,對日軍交通運輸造成沉重的打擊,收復了岢嵐、偏關、河曲、保德、神池、五寨、寧武等7座縣城,鞏固了晉西北抗日根據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地方政府將指揮部舊址房屋分給村民居住,幾經易主存續至今。2015年8月,該舊址被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二批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因產權私有長期缺乏有效管理維護,指揮部舊址面臨損毀滅失風險。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山西省神池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神池縣院)在開展轄區內文物安全日常巡檢過程中發現該案線索。通過現場勘查、走訪行政機關和村民、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查明八路軍一二〇師指揮部舊址位于神池縣義井鎮義井村,占地面積約983m2。因院落排水不暢、部分院墻倒塌,住戶先后采取抬高房屋地面、修繕部分院墻等方式修整,并增設房屋吊頂、院內修建彩鋼牛棚,嚴重破壞文物歷史風貌。當前,舊址各房屋部分墻體出現裂縫,木料發生傾斜。義井鎮人民政府曾于2024年2月聘請第三方公司對該舊址建筑結構安全等級進行測評,結果均為C級、D級,但鑒于舊址房屋為私有產權,未能進行有效保護修繕。神池縣院分別于2024年3月22日、4月10日分別對縣文旅局(以下簡稱縣文旅局)、義井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鎮政府)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2024年3月26日、4月12日,神池縣院分別向縣文旅局、鎮政府制發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督促各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文物保護職責,采取有效措施修繕、保護指揮部舊址。
收到檢察建議書后,縣文旅局、鎮政府等相關單位迅速組成工作專班,共同研商確定指揮部舊址產權變更、修繕保護方案等整改措施。經鎮政府多次與舊址現有住戶溝通協商,在妥善保障住戶權益的前提下,通過置換補貼方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縣文旅局依法重新核定指揮部舊址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設立文物保護標識,確定文物保護直接責任人。根據專家對舊址勘查、設計意見,縣文旅局編制《八路軍一二〇師指揮部舊址保護修繕工程立項報告》,經報請忻州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批復同意后,爭取了400余萬元修繕資金,依法履行招標程序后實施修繕工程。
神池縣院持續跟進監督,2024年11月底,指揮部舊址修繕工程基本竣工,在保護原有房屋的基礎上增加主體結構支護,拆除戶主增設的全部現代設施設備;修繕加固全部院墻,改造地面排水設施,完成院內道路鋪墁;在指揮部舊址內合理劃分參謀處、政治部、供給部等多處場所;增設賀龍同志塑像。2025年1月,修繕工程全部完工并通過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驗收。
【典型意義】
抗戰紅色文物是黨帶領人民開展艱苦卓絕抗日戰爭的重要見證,是開展愛國主義教育、推進強國建設的鮮活載體。檢察機關針對私有權屬革命文物修繕難題,在依法保障群眾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督促多個行政機關協同履職,通過系統修繕、整體保護方式,切實消除抗戰文物安全隱患,充分激活了抗戰文物愛國主義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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