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山澤/漫畫
事件回放
2015年8月10日,文化部公布了一份共計120首歌曲的網絡音樂產品“黑名單”,知名歌手張震岳、黃立行、許嵩等人的曲目也在其中。據介紹,這120首歌曲含有宣揚淫穢、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會公德的內容,違反了《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文化部要求,各企業主體在15天內自查自審,完成下架刪除。凡拒不下架黑名單所列網絡音樂產品的,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將依法從嚴查處。同時,進入“黑名單”的曲目將禁止出現在KTV等點播系統,禁止在經營性表演中演出,禁止在互聯網上網場所進行下載、復制和傳播,禁止以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形式出現。
事件影響
上“榜”的部分歌手和組合作出了回應。張震岳本人承認,早期有些作品確實不太好,“被禁也好”。歌手許嵩所在的唱片公司表示,《搖頭玩》可能是因為歌名的諧音觸礁,歌曲本身是輕松愉快的。新街口回應稱,對文化部凈化網絡歌曲的決定是支持的,有些缺乏內涵的作品被禁也好。有樂評人表示,真正該被封殺的應是《香水有毒》和《那一夜》。也有一些網友和樂評人則持折中的態度,認為惡俗歌曲被禁也無可厚非,但是不少歌曲是承載著社會情緒的音樂文化,不能一棒子打死,需要適度的寬容。
各方觀點
音樂制作人、武漢音樂學院合成器教師姜勝楠:“黑名單”映射當前網絡音樂市場面臨的誠信危機,背后蘊含的利益鏈條和負面影響更應該關注。越來越多低質、口水化的網絡歌曲,給專業音樂市場致命打擊,某種程度上,很多音樂人喪失了尊嚴。
——2015年8月11日新華網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碩士生導師常江:黑名單中的120首歌曲,其實問題不同、程度不一,理應給出更加具體和詳細的“診斷”,而不僅僅是囫圇列在一個名單里。要解決這個問題,最關鍵的是明確各種制度的范圍、標準和界限,讓創作者可以更加明確不同內容的作品可以通過什么渠道進行合法的傳播,這樣不但能夠規避風險,而且可以給創作者以自主的安全感。
——2015年8月21日《檢察日報》
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蔡斐:用歌曲來表達某種態度,是表達自由,甚至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但是這種表達必須有一個邊界。即不得損害他人利益,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2015年8月21日《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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